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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有哪些危害?

2014-09-23 09:27:25

  无数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酒后驾驶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在我国,每年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数万起,每年因酒后驾驶造成的死亡人数在全部死亡人数中占很大比重。为切实遏制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醉酒驾驶从普通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到犯罪行为,即“醉驾入刑”,并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纳入犯罪行为范畴进行严厉打击。对于较轻的酒后驾驶则处以罚款、扣分、吊销驾照、拘留等。

  饮酒驾驶机动车是指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20至79毫克酒精。

  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指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80毫克以上酒精。

  酒后驾驶有以下安全隐患:

  一是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二是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的时间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三是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阻,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是心理变化。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偏激的事。

  五是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

  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宣)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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