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辆奥迪小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去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被巡逻民警查获,车主也因此被处以200元罚款。 10月20日上午,玉溪交警直属大队民警沿街整治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9时35分许,当民警巡逻至中心城区九曲巷时,一辆停放在停车泊位,号牌为云FF73××的奥迪牌蓝色小型汽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通过警务通系统查询发现,云FF73××号牌对应的是奥迪牌小型汽车,但注册登记信息显示为灰色。 经询问车主马某得知,此车平时是由马某的父亲驾驶,车身上的蓝色是一层贴纸,是朋友帮忙粘贴上去的,车身颜色改变后还没有办理变更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明文规定,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因马某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变更登记,执勤民警对驾驶人马某进行了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张龙斌 姚刚 文/图)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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