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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假币变白纸 气愤报案被刑拘

2012-09-06 09:51:25

  玉溪新闻网讯(苏飞  罗祖超)近日,一男子贪图利益,花12000余元向他人购买70000元假币欲使用,后来发现购买的假币是白纸。令人意外的是,发现上当的男子竟然到公安机关报案,最后男子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通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陈某现年40岁,大专学历,是云南省某制药厂的销售员,经常乘车往返于玉溪、红河之间。今年8月12日,陈某在乘车从石屏县至建水县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个自称名叫“李长雄”的男子。交谈过程中,李长雄告诉陈某自己是做假币生意的,厦门海关缴获的一批伪造假币被其通过关系搞到手,假币足以以假乱真,连银行工作人员、验钞机都无法识别。为取得陈某的信任,李长雄还在建水县一饭店当着陈某的面使用其所称的“假币”付款,一步一步设套引陈某上钩。为非法获利,8月16日陈某在通海县城一茶室内,以12000余元的价格向李长雄购买了面额为50元共计70000元的假币。回到红塔区租住的住处后,陈某发现其购得的7沓纸币除了第一张和最后一张是假币外,中间的“假币”全是白纸。陈某越想越气愤。8月20日,陈某携其所购得的7沓“假币”到通海县公安局报案,可令他想不到的是,自己被骗不说,还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通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加强识假、防假的同时,要自觉抵制假币,千万不能像陈某一样因贪图利益而做出害人害己的事。陈某现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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