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我市检察机关八个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其中包括: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红塔区人民检察院、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江川县人民检察院、澄江县人民检察院、易门县人民检察院、新平县人民检察院、元江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严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以道德讲堂为平台,广泛传播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检察干警自我提升、自我教育,分别举办了主题为“传统文化与人生抉择”、“孝老爱亲”、“兄友弟恭”的三期道德讲堂宣讲活动以及玉溪市道德讲堂现场观摩会,市直机关及本院300余人参加活动,受到教育,在云南检察之窗、玉溪网、玉溪日报发布消息、在玉溪检察官方微博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的广播15条,3.7万网友点击、转播、评论;抓好各县区道德讲堂建设指导工作,六个县区院先后开办了道德讲堂。二是在本院局域网创建“精神文明创建网”。设置了“美德故事”、“工作动态”、“创建文件”、“佳言分享”等栏目,共发布100余条,传播精神文明,引领道德风尚。三是由工青妇联合建立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先后组织检察人员广泛参与关爱社会活动,为“四群”工作联系点慰问困难户和困难老党员捐款捐物,到敬老院为老人做善事、关爱联系点学前班儿童,为“四群”联系点协调建设项目14个,引进和投入资金733万元,单位直接投入资金17.56万元改善联系点党建和文化基础设施,四是结合办案工作实际,开展廉政教育。坚持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将近年来发生在玉溪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制作成警示教育宣传展板,10余个单位的5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接受廉政教育;在院内制作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牌,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五是开展经常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先后举办玉溪市检察机关第第三、第四届“检察杯”职工运动会,让干警职工在运动中陶冶性情,增强活力,增强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六是开展“学人文,提素养”的阅读活动,形成“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和文明风尚。七是搞好环境卫生,重视绿化美化工作。坚持工程建设与绿化美化工程同步计划,同步实施,市检察院被评为玉溪市“五星级”优秀园林单位、“云南省园林单位”。(雷红/图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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