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玉溪监狱、元江监狱、元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联席会议。
参会人员就当前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需要统一的财产性判项审查、剥夺政治权利续减、累犯能否减去剩余刑期等十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达到刑罚的目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严格按要求谨慎、认真、准确制作相关法律文书。 (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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