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7日,市检察院召开院务会,传达学习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会议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方家明主持,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在对前一阶段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前期工作实际,对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了综合材料组、案件指导组、宣传发动组、综合治理组、后勤保障组等6个工作小组人员,细化了责任分工,设立了专门办公室。二是加强法律业务学习,要求检察人员进一步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和应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指定专人24小时接听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四是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任务,要求严格按照《中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高检院党组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九督导组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相关工作按时整改到位。

会议还专门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各分管院领导结合实际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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