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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部署 学习高检院工作报告 ——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

2019-03-18 11:55:11

2019年3月15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再学再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重要部署,学习201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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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勋检察长结合工作实际,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要力戒形式主义,把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中央把2019年确定为“基层减负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务必严格执行,要着力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实的问题;要精简文件和会议,改进文风会风,让基层院和一线干警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要严控督查检查考核次数,强化结果导向,到基层调研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务求实效;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的问题,也要守住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在原则性问题上绝不能出错。

二要认真学习领会高检院工作报告,把握检察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要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精准服务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重塑玉溪检察新气象新作为。

三要增强主责意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主动作为担当,奋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为玉溪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坚持做到“三严”:严厉打击,严格把关,严肃追查“保护伞”;要发挥好检察作用,注重源头治理,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动员群众,打好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四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要把政治和业务融合在一起,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好带有政治敏感性的问题,善用政治思维处理好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机关党委要在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方面主动作为,把党的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会议还学习了陈豪书记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上的讲话、中共云南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等讲话和文件精神。市院党组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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