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玉溪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做好思想准备。


张德勋检察长领学了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工作实际强调了四点意见:
一要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党对干部工作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首先必须坚持党对检察机关干部的绝对领导,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强化对干部道德品行考察,注重全面掌握干部的专业素养,加强对廉洁自律情况的核查,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和廉洁关,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
二要坚持事业为上,大力选拔担当负责的干部。新一届高检院党组对标新时代,提出了“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等一系列重要举措,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正确把握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进步的关系,知事识人、依事择人、精准选人,不断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逐步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体系,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
三要坚持公道正派,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将“公道正派”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公正的基础在于全面了解干部,要在加强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上下功夫,今年试行了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工作,下一步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通过研判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和队伍的真实情况,始终出以公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公正无私,坚持“一碗水端平”,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客观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
四要坚持“严”字当头,推进从严管理体系建设。在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就要严格把关、提前核查有关事项,延伸从严选拔干部的链条,将“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固化下来,织密制度防范的笼子,完善严格把关的详细措施;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原则,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让每一名干警都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
会议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郭声琨书记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市院党组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文/雷红 图/徐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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