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检察案例指导制度,是促进检察工作决策科学化、执法规范化,防止和减少地区之间、案件之间出现重大执法差异,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一项重要举措。2010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建立了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并积极向省院选送典型案例。省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从各地各部门2010年选送的32个典型案例中,按照突出特色、保证质量的原则,精选出10个典型案例(公诉案例8个、民事抗诉案例1个、刑事申诉案例1个)上报高检院,并将该10个案例汇编成辑下发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学习和参考。其中,玉溪市澄江县院办理的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李大宏、李耀鸿、金大东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和市院办理的魏正忠等四人贪污、挪用公款抗诉案入选该书,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入选典型案例最多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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