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1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二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来自市审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等单位的16名专业人员担任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姝妤宣读《关于聘任郭超等16名同志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的通知》,向12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江辉对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履职情况给予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效举措,可以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助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二是加强协作配合。要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办案提供检察机关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在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金融、证券、税务等相关领域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时,补齐检察人员专业短板,形成办案合力。要进一步优化信息共享和联通,加强所在领域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法律监督线索。三是严守工作纪律。特邀检察官助理要自觉践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遵守检察办案纪律和工作规定,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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