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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刑事审判监督专业会议制度 推动抗诉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07-26 17: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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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2024年全市抗诉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褚绍明,市院第一、二、三、四、九检察部负责人,各县(市、区)院分管部门副检察长及第一、二检察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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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全面总结2023年以来全市刑事抗诉工作,解读了近日印发的玉溪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要点提示》《关于成立刑事审判监督专业组的通知》,通报分析2024年上半年条线核心业务数据,江川区院、澄江市院交流经验。
  会议指出,要深化理念引领。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要对诉判不一、拟判无罪、社会关注、争议较大的拟抗诉案件亲自阅卷把关,市院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的抗诉案件,通过领导示范引领办案,进一步深化“强化监督”“精准监督”“接续监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双赢多赢共赢”的刑事审判监督基本理念。
  会议要求,要严控起诉质量。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主导责任,依法行使侦查引导权和自行补充侦查权,完善以证据为中心、以客观性证据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防止“带病起诉”,确保审查起诉质量。要紧扣抗诉重点。全市检察机关要精准把握抗诉标准和抗诉必要性,对照《刑事审判监督规则》和最高检抗诉指导性案例、全国检察机关精品(优秀)刑事抗诉案件找准抗点,善于监督、勇于监督、强化监督。
  会议强调,要强化机制保障。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监督专业会议制度作用。坚持和完善在全省率先建立的刑事审判监督专业会议制度,由刑事审判监督专业组负责对全市拟提抗案件实质性审查把关,进一步探索拓展刑事审判监督专业会议的支撑作用。二是强化抗后补证补强。提抗后,综合运用自行补证、调查核实或会同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等途径,夯实案件证据基础。三是重视抗诉案件反向审视。对于起诉时存在指控事实不全、指控罪名不准等导致法院裁判错漏的案件,在依法监督纠正的同时,反向审视案件捕诉质量,整改落实到位。四是强化检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检察一体优势,完善不起诉案件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疑难复杂案件的请示汇报程序,为接续抗诉、持续监督奠定基础。五是构建完善会商机制。与法院达成判前“检法三级”会商机制,落实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努力解决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政策把握等方面存在的分歧,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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