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最高检党组提出的检察工作新理念,抓好云南省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精神的贯彻落实,11月7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共商“一取消三不再”后如何更好地抓业务带队伍促廉政之策。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仕明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最高检党组关于“一取消三不再”决定的重要意义,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朝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懈努力。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正确看待数据、正确看待考核、正确看待管理,把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业务管理,改进宏观分析研判的方式方法,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透过业务数据把握办案质效,服务科学决策。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推进办案流程监控实质化,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统筹推进“管案”与“管人”的衔接,形成管理闭环,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名检察官。把质量管理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构建多元化的案件评查体系,加大反向审视工作力度,加强业务部门、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相互衔接,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以严格的责任落实倒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

市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