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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检察机关全员专题培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实践25条工作举措

2025-02-28 19:32:30



  2025年2月27日,玉溪市检察院邀请云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阎大臣同志,为两级院全体检察干警专题解读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实践25条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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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大臣同志围绕什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什么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三个方面,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解读,拓宽了全市检察干警在司法办案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思路和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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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仕明同志主持,并就进一步深化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实践作了专门安排。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查风险、除隐患、保稳定、促发展”专项行动,结合市委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刻内涵,“统一思想,知道为什么”“明确任务,知道干什么”“压实责任,知道谁来干”。两级院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业务条线要把主管主办责任落到实处、每一名检察人员要在具体办案中践行防范化解矛盾纠纷25条工作举措,通过全链条压实责任,从源头上防范矛盾风险,结合检察办案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玉溪建设发挥检察作用、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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