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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2025-03-23 16:15:36


   
  2025年3月22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云南省领导干部会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仕明同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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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实干实绩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要始终秉持“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聚焦总书记为云南现代化建设指明的实践路径,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市委“干字当头 稳字托底 干部示范”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充分运用法治之力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发挥检察作用。要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构建“四大检察”综合发力的保护治理工作格局,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贡献检察力量。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把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各业务条线的基本办案要求,深化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云南检察实践25条措施,在持续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方面体现检察担当。要持续强化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效监督办案。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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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切实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市院领导班子成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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