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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警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2013-07-13 10:05:06

  本网讯(杨红江)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队伍正规化管理,元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采取“四项”措施,规范经侦民警行为,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队坚持教育为先,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六项禁令》、《公安部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云南省委十项规定》等,并围绕党章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深化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教育全体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坚定人民警察的职业操守,打牢廉洁从警的思想防线,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大队始终把管好队伍当作第一政治责任,把带好队伍作为最高工作要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经侦全年整体工作中,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明确大队负责人就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做到敢抓敢管,从严要求。

    强化制度落实,层层签订责任状。大队制定了《经侦大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规定》和《经侦大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分管局领导与大队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大队领导与民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在全体民警中做到人人签订《廉洁从警承诺书》,使大家严格遵守各项警规、警纪等。

    强化监督管理,树立良好的警容风貌。在学习教育基础上,深入查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一是抓内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从规范民警着装、规范言行举止、规范内务管理、规范内务卫生、规范工作纪律等方面入手;二是抓好执法环节的监督制约,落实执法质量责任制,加强内部监督,促进公正执法,确保程序和实体并重,预防和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三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每季度谈话制度,确保不发生民警违法违纪行为。

编辑:李海燕

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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