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昌龙(中)和同事一起研究工作。
在公安队伍里,有一个特殊的警种,他们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他们日夜坚守在高墙深院内,承担着看守和教育在押人员的重任,筑起维护监所安全的“防护墙”,他们就是监管民警,华宁县看守所所长郭昌龙就是其中一员。
□ 通讯员 王红艳 文/图
工作中,郭昌龙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用实际行动谱写新时代监管民警的华彩篇章。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被市、县公安机关嘉奖,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把在押人员的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
“所长,王某发病了。”安静的办公室内对讲机突然响起,正在处理事务的郭昌龙快速作出安排:“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管教民警马上进监室,巡控人员马上联系120!”郭昌龙和各岗位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监室,有条不紊地开展处置工作,为120救护争取时间,确保监区秩序没有受到影响。20分钟后,王某逐渐恢复意识、睁开眼睛,郭昌龙蹲在旁边呼唤其名字,在场的民警和医护人员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类似的紧急情况仅在2018年就发生50多次。在郭昌龙的带动下,全所民警,甚至监室的在押人员对癫痫病发病者的处置程序都了然于胸。
郭昌龙说:“在押人员虽然触犯了法律,但他们的生命健康权应该得到保障。”看守所的在押人员无论大病小病,作为所长的他都亲自过问,对需要出所就医的及时安排,用实际行动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值得信赖的倾诉对象
“报告警官,请问所长在吗?我想找他谈谈心!”这是华宁县看守所经常出现的场景。在在押人员心中,郭昌龙是他们值得信赖的倾诉对象。因此,郭昌龙处理监区事务时,在押人员总是格外配合。当别的同事问有何秘诀时,郭昌龙总是谦虚地说:“经验、秘诀谈不上,和在押人员交流时,一是懂得倾听,听清楚他们想表达的,了解他们需要的;二是言出必行,要求他们做的事,一定要坚持抓下去,切忌半途而废。”
2018年8月,冯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送到华宁县看守所羁押。刚到看守所时,由于对法律的无知,冯某认为自己最多两三天后就可以出去,对看守所“一日生活制度”遵守得很好,也很配合管理。到第四天,办案部门提讯后,冯某才知道自己一时半会儿出不去了,就开始绝食,抗拒管理,在床上一躺就是一个星期。其间,管教民警多次找她谈话,她始终保持沉默。
根据自己多年的管教工作经验,结合冯某自尊心极强的心理特点和思想顾虑,郭昌龙对冯某量身定制教育管理方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家庭、亲情角度教育感化她,让她融入监室的集体生活,组织她们唱歌,用积极向上的文化进行引导鼓舞。这一切像涓涓细流一样滋润着冯某的心田,在潜移默化中,冯某的思想发生了极大转变,不再悲观厌世,变得积极乐观,表示不管结局如何,她都不会再做傻事。
冯某出所时在给管教民警的信中写道:“尊敬的郭所长和各位警官,非常感谢你们陪我走过了人生中最糟糕的一段路程,在我最绝望的时候给了我无数次的感动,遇到你们是我一生中的运气和福气!”
用关怀挽救失足者
看守所里的死刑犯是最难管的“刺头”,管理难度和风险系数大于常人。刘某刚到看守所时,知道自己贩毒必死无疑,就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不遵守生活制度,经常装病卧床,不参加学习,稍有不顺就在监室内发脾气,损坏物品,辱骂其他人员,同监室人员都对他避而远之,不愿与他交流。管教民警对他开展批评和谈话教育时,刘某要么不说话,要么顶撞民警,以绝食来威胁民警,甚至拒绝和管教民警谈话。刚入所的第一个月,刘某多次违规,甚至还产生自伤自杀想法。
郭昌龙多次召集各岗位民警研究刘某的管教工作,并亲自对他进行鼓励引导,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的照顾。每次见面,郭昌龙都询问其身体和生活情况、有无困难和要求,提醒其注意防寒保暖。在其烦躁不安的时候,及时与其谈心谈话,给予关心和安慰,帮助其缓解压力。经过郭昌龙和管教民警不厌其烦的思想教育引导,刘某从开始的不配合管理,到后来多次向民警保证绝不会再做极端的事情。刘某在给看守所全体工作人员的一封信中写道:“你们用心血和汗水来帮助和拯救我们这个群体,你们所做的一切是高尚、无私的。”
郭昌龙凭借着对公安监管工作的无限忠诚和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着。每天面对来自不同地方、不同领域形形色色的在押人员,重复着看似简单却又繁琐的工作,不用冲锋陷阵,没有刀光剑影,却用人性化的关怀挽救失足者,让他们找到心灵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