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案情,制定保障方案。
□ 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
实习生 张曼怡 业雯铄 文/图
李鹏于2001年4月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在司法警察岗位工作23年来,他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荣立三等功一次,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称号,2005年被评为红塔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军旅生涯练就过硬品质
1997年12月,18岁的李鹏参军入伍。3年的军旅生涯,磨砺了战斗意志,锤炼了过硬本领。2001年4月,李鹏进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正式成为一名司法警察。
谈及为何选择法警这一职业,李鹏表示在部队的时候与驻地法警接触过,对这个职业有一定的了解,从安全检查到庭审秩序维护,从被告人的拘传、押解、看管到强制执行等,都离不开法警的守护。刚参加工作时,李鹏也有过慌乱与不安,但一次次的磨炼,很快让李鹏成了法警战线上的一名干将。其间,他加强日常体能及专业技能训练,不断强化单警体技能训练、常见警情处置、警组技能训练等,在学习和训练中不断完善自己。
工作中,李鹏主要负责庭审警务保障工作的筹划和部署,根据庭审工作需求,提前做好押解、值庭、看管等方面的工作安排。特别是在重大庭审活动中,提前了解案情,制定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2023年,李鹏所在的支队圆满完成全年刑事审判警务安全保障工作,共安排101次刑事庭审警务保障工作。
严守法院安全关
自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受理了多起重大案件,特别是震惊全国的孙小果案,因涉案人数多、庭审时间较长,庭审任务艰巨。“接手那么大的案子,压力肯定是有的,需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有丝毫松懈。”李鹏告诉记者。为做好该案的安保工作,李鹏需要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提前与特警、交警、监管部门人员协调,保证提押和押解路途的畅通和安全。早上6点就从单位出发,将被告人押解到法院羁押室候审,避开上班高峰期,保证庭审工作按时进行。
在庭审执勤中,李鹏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在一次庭审中,受害者家属二三十人到场,情绪激动要冲上去打被告。李鹏见状后,急忙和其他法警组成警戒队形,迅速控制现场秩序,并安抚好他们的情绪,保证庭审工作正常进行。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在法庭上大吵大闹,女方甚至将孩子使用过的纸尿裤等砸向男方。接到警情通报后,李鹏急忙带领备勤法警赶到法庭,迅速将双方隔开,并向女方释法析理,疏导当事人情绪。“在众多的庭审案件中,婚姻家庭案件其实是冲突最多的,针对这类案件,需要提前做风险评估,如果审判庭申请用警,警队就要派驻一男一女两名法警维持庭审秩序。”李鹏说,一旦发生纠纷,女法警可以劝解女方,男法警负责控制双方保持安全距离。
自参加工作以来,李鹏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圆满完成了多起重大敏感案件庭审保障工作,从未发生过被告人脱逃、自残、自杀等恶性事件,实现了警务安全工作“零失误”。
用实际行动维护审判权威
作为一名司法警察,李鹏除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带班工作外,还要对白天值班及夜间值班的岗位进行不定时巡查,确保各干警在岗在位。截至今年6月30日,李鹏共完成日常性警务工作领导带班182天,参与涉诉信访应急处置3次。
李鹏不仅工作上尽职尽责,还乐于助人。2005年的一天早晨,李鹏在单位门口看见一男子开车撞倒小孩后逃逸,他和同事迅速追了出去,最终在两三百米外的地方将男子逮住。因着急回单位执行任务,他们将该男子交给另一名同事看管,事后李鹏和同事被评为红塔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一路走来,李鹏的工作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场面,却也经历着庭审现场的激烈交锋。“法院工作是以审判执行为主的,司法警察就是服务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法警工作无小事,需要我们随时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心,在日复一日中把每一件平凡的小事做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审判权威。”李鹏说。